本报讯 舒城县年已花甲的冯老汉没想到,自己随手扔个烟头竟引发森林大火,烧毁75亩林地,自己也因此获刑。
2011年2月24日下午,家住舒城县庐镇乡和平村的冯老汉到责任田干活,中途休息的时候抽了根香烟。烟抽完后,他随手将烟头丢在身后的干草丛中,不料引燃草丛,殃及附近山场里的林地。后经舒城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鉴定,此次失火造成杉树林损失面积23亩,马尾松及枫香树林损失面积26亩,油茶损失面积26亩,总过火有林面积75亩。
案发后,冯老汉于当年3月16日到该县河棚森林派出所自首。同年5月1日,冯老汉通过庐镇乡和平村村民委员会调解,购买油茶树苗种植到被烧毁的山场,并且与和平村王某等10户受灾群众达成赔偿协议,履行部分赔偿款。
舒城县法院审理认为,冯老汉因过失引发火灾,但他有自首情节,且其亲属主动上门向受灾户道歉,积极赔偿,应从轻处罚。近日,该院判处冯老汉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舒庆川 本报记者 窦祖军
(原标题:一个烟头,烧毁75亩林地)